厂区保安服务工作职责:
(1)对出厂员工要凭各部门主管开具的放行条,才可放行,并做好回厂登记;所有放行条必须有主管以上签字才有效,员工放行条要交人事部备查。
(2)不得放非公事人员进入工厂,对于因公办事的人入厂要做好登记工作。
(3)对于外来车辆必须指引到指定位置停放,工厂大门处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或堆放物品。
(4)对工厂大门区域内的卫生负责。保持清洁,无杂物。
(5)按工厂要求严格控制出厂人员所带物品,所有带出厂物品必须开具放行条后方可放行。
(6)及时发现大门内外的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人事部和公司物管部。
(7)保持警惕,以防偷窃或其他事件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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